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出国(境)管理规定,规范和加强公司师生出国(境)管理工作,根据公司有关文件,就严格公司师生出国(境)审批工作做如下规定:
1、教职工及员工因公或因私出国(境)应严格按照公司文件履行公司相关审批手续。
2、在办理完成公司相关审批手续后,教职工及员工应主动向公司报备并如实填写《bg大游集团官方网站出国出境登记表》,因公出国(境)人员应同时出具出国出境批准文件、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等。
3、师生在境外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,严守外事纪律、保密纪律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,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司声誉。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保持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。强化安全意识,杜绝不文明行为。
4、教职工及员工因公或因私出国(境)必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,未按程序审批备案的,一律按擅离违反劳动纪律论处。
本办法由中共bg大游公司党委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遵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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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2日